不同证件的制作所需材料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证件制作的材料要求: - **居民身份证** - **年满16周岁公民**:首次申领需居民户口簿;外省户籍(跨省通办)居民另需提供申请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如电子居住证、电子临时居住登记凭证、学生证、学籍证明等。换领需提供原身份证,丢失补领无需任何材料,损坏换领的提供原身份证。 - **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陪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申请人与监护人同户且户口簿载明监护关系),如居民户口簿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及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之一。外省户籍(跨省通办)在以上基础上另需提供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 **普通护照** - **一般情况**: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陪同,除基本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和监护人意见,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基本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 **现役军人**:符合标准的照片;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 **居住证** -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户籍证明等。 - **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 - **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证明材料之一**: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学生证等。 - **结婚证** - **双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卡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 **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 **再婚当事人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离婚证明材料**。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类型的证件,如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其制作材料也有相应的规定,具体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